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

11月19日 自由軟體與圖書館管理 筆記

上課地點:5A

‧著佐權(copyleft):自由軟體並非"沒有著作權",而是將「著作權」(Copyright)更改為「著佐權」(Copyleft)。left不是拋棄的意思,只是right的相反。

‧GNU:GNU是「GNU's Not Unix」的首字縮寫,為避免與gnu(非洲牛羚,發音與「new」相同)這個單詞混淆,Stallman宣布GNU應當發音為「Guh-NOO」

‧圖書館內的自由軟體:(http://www.oss4lib.org/)koha也是其中之一。但網頁更新得很慢,因為館員很忙碌的樣子。

‧linux有很多發行版。(http://distrowatch.com/)

‧ubuntu的軟體來原有以下
1.Canonical支援的開放原始碼軟體(main)
2.社群協力維護的開放原始碼軟體(universe)
3.私有版權的硬體驅動程式(retricted)
4.受版權或相關法律規定限制的軟體(multiverse)

‧自由軟體和不自由軟體缺一不可。

‧感謝老師的金桔。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自由軟體期中考題整理

1.自由軟體的定義
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其使用者有使用、複製、散布、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更精確的說,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
‧不論目的為何,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自由之零)。
‧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之自由,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自由之一)。取得該軟體之原始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有重新散布該軟體的自由,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自由之二)。
‧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如此一來,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如前項,取得該軟體之原始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如果一軟體的使用者具以上四種權利,則該軟體得以被稱之為自由軟體。
2.開放原始碼定義
開放原始碼是由裴倫斯所擬,目前自由軟體基金會維護,共有以下要件:
(1)自由再散佈(free distribution):允許自由再散佈程式,並且不可以因此收取授權金,不過可以收取授權金以外的費用
(2)原始碼(source code):為了使程式可以被修改,必須允許程式以原始碼形式散布。
(3)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必須允許他人可以修改原程式,並且允許他人散佈修改過的程式。
(4)原創作者程式原始碼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
(5)不得對任何團體有差別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
(6)對程式在任何領域內的利用不得有差別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
(7)散佈授權條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
(8)授權條款不得專屬於特定產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product)
(9)授權條款不得線至其他軟體(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
(10)授權條款必須技術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tural)
3.ubuntu行為規範是否符合圖書館館員
Ubuntu的行為規範有以下要點
(1)為人著想
(2)對人尊敬
(3)與人合作
(4)當您不同意時,諮詢他人
(5)當您不確定時,請求幫助
(6)任重卸任
以上各點也服何圖書館館員的工作態度,值得拿來借鏡。
4.ubuntu的領導者行為規範是否可以讓圖書館主管參考
Ubuntu的領導者行為規範有以下幾項要點:
(1)以身作則的領導
(2)尊重ubuntu的運作和理念
(3)委任
(4)功勞
(5)利益的衝突
(6)公私的分明
(7)卸任
5.linux有哪些?自由軟體基金會認可的linux
Ubuntu, Fedora, Mint, openSUSE, PCLinuxOS, Puppy…
基金會認可
1.BLAG
2.Dragora
3.Dynebolic
4.gNewSense
5.Musix GUN+Linux
6.Trisquel
7.Ututo
8.Venenux
6.注意力經濟
很多人都認為,在網路世界中最重要的是「資訊」(information),似乎只要能夠擁有資訊,就能擁有全世界。但只要仔細想想,在網路上唯一不缺的就是資訊,資訊似乎難以成為網路上最關鍵的趨動力。在古騰保(Gutenberg)之前,複印一本書要耗費數月甚至數年,當時人們困擾的問題是找不到書可唸,而不是找不到時間唸書,因此,在當時「資訊是賣方市場」。而現今網路一天所增加的資訊量,恐怕是用一輩子的時間都無法完全消化。資訊不可能是這個新經濟的基石,因為經濟是由稀少(scarce)之物所主宰,現今社會中(特別是在網路上)資訊不僅過多,而且是過度氾濫,所以相對於過多的資訊,稀少的「注意力」才是新經濟中最稀少之物,也才是主宰新經濟的力量。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10月29日 演講心得

演講題目:網路時代的就業市場
‧長尾現象:尾巴尾端抬高,重心由頭部移向尾端。
‧資訊爆炸年代,稀有的當然不是資訊;那是什麼呢?當然是資訊所「消耗」的東西,也就是注意力。--Herbert Simon
‧智慧,不是財產。智慧,是廣告看板。
‧網路終極特性:複製零成本

網路上的東西很多,就像演講時講到的,這些資訊一點都不稀有(到處都是的東西怎麼會稀有?)。常常我只要一開電腦,大半時間就在不隻不覺間流逝,回過神來,偶而可以想起剛剛看到了什麼有去的新知,然而大部分的時候,一關電腦就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不過說稀有的東西是注意力,我似乎也可以理解。在網路上,能夠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能夠製造話題,就可以打開知名度,網路最方便的是他傳播速度,不需要成本就能複製很多份。常常在網路上看到一些作者對自己的圖、文創作非常保護,鎖右鍵又鎖鍵盤的,但我也看過如何不用右鍵或print screen抓圖的教學文。所以根本防不勝防,禁止盜圖、盜文什麼的,只是個理想,他根本擋不住真正想拿走的人。反過來想,如果那些作品有人想要的話,就代表作者成功吸引注意力了。

純粹是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