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

資訊組織第17題

17.團體的定義為何? 在什麼狀況下, 才被視為entity?

團體的定義:一個組織或團體,獨立運作的個人 和/或 團體。
(an organization or group of individuals and/or organizations acting as a unit.)

由實體(entity)定義的團體涵蓋了由個人或團體形成的組織機構,此組織機構可由一特定名稱識別。其中包含了臨時集會團體。如:集會(meetings)、會議(conferences)、考察(expeditions)、展覽(exhibitions)、節慶活動(festivals)、市集(fairs)等。

該實體也包含具領土行政能力的政府當局或在某一區域中,行使或聲稱具有政府功能的組織。如:聯邦政府(federations)、州政府(a state)、地方政府(a region)、市政府(a local municipality)等。

該實體包含已消亡(defunt)及持續運作的組織(continue to operate)。

當團體被視為實體時有兩種情況:
1.團體涉及作品的創作(creation)或實現(realization)。如贊助者(sponsors)、轉讓者(endorsers)
2.團體作為主題時。如:一段歷史(as the subject of the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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