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9月24日 自由軟體與圖書館管理 筆記

臨時測驗1
美國自由軟體基金會如何界定自由軟體的範疇?

自由軟體的自由不是指價格,而是言論自由。(因為英文的自由和免費是同一個字: free)

自由軟體所指的軟體,其使用者有使用、複製、散布、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更精確的說,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

自由之零:不管目的為何,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
自由之一: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並且得以改寫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
自由之二: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所以每個人都可以借由散布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
自由之三: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如此一來,整個社群
都可以受惠。如前項,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如果一軟體的使用者具有以上四種權力,則該軟體得以被稱之為自由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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